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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8-06-22 14:15:00
    终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和“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等文件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学院发展战略,坚持把“以学生为中心”作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扶持制度的核心工作理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进一步完善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的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困难群体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围绕“规划职业、依法择业、奋力创业、充分就业”的就业主题,进一步促进我院困难群体毕业生充分就业、广泛就业、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要求

    各系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部署,认真实施,狠抓落实,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以推进。要以一切困难群体毕业生为根本,各项扶持措施的制定、贯彻实施都要从困难群体毕业生的特点、利益和面临的因境出发,为他们提供完善、切实可行的援助,使他们尽早走上适合的工作岗位。对困难群体毕业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适合个体特点的就业指导和帮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和少数民族毕业生等方面重点关注与帮扶。

    三、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实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通过建立基础台账、设立就业帮扶基金、构建服务体系、延伸就业指导链条援助等方式,扎实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确保今年我院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总体水平。

    2.加强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关注和指导的责任意识。针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专题研讨会,出台具体措施,为其就业提供重点服务。定期研究分析就业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等困难问题,提出解决困难的方法和措施。在为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提供就业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中关注就业困难学生的需求,并给与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3.发挥团学部门的纽带和桥案作用,建立完善学生就业团队和学生就业帮扶小组,充分发挥学生之间便于交流沟通的优势,以便快速发现和解决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四、工作机制

    4.建立帮扶就业台账,准确把握就业动态。每年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台账,特别是将深度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全部纳入就业帮扶计划,确保充分就业。按困难学生类型对家庭的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技巧方法困难学生等分别建立帮扶联系卡建立跟踪机制。

    5.广泛开展就业送岗活动。要对困难群体毕业生摸清底数,抓紧求职招聘的关键阶段,通过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岗位、重点组织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等措施,重点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对招聘单位的需求信息要以电话、微信、短信、QQ等方式优先通知困难毕业生。积极向企业推荐困难群体毕业生,确保每人至少有两次被推荐择业的机会,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五、工作重点

    6.精准帮扶责任制。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采取“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加强对各专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关注和指导,提升就业能力,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完善师生“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

    7.精准帮扶数据库。建立并及时更新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数据库,第一时间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档案,进行分类指导,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情况,精准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

    8.精准就业信息服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院就业网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的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及时提供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9.精准就业岗位推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积极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主动与当地人事、教育、征兵等部门联系,在“三支一扶”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有关项目中优先推荐、适当倾斜。

    10.精准就业帮扶辅导。安排专人负责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辅导工作,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咨询等形式,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

    11.精准困难群体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工作衔接。在办理报到证、档案投递、户口迁移以及改派等手续时,精心实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时做好毕业生尤其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学院的有关政策规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各系主动配合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

    12.精准创业指导。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的教育与指导,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学习、领会国家制定的大学生创业资助政策,包括借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和鼓励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善于用好国家提供的免息贷款和创业基金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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